釋義 |
筆墨官司
bǐ mò ɡuān sī 【英譯】battle of words <controversy in writing; written polemics> 【似義】筆槍紙彈、筆誅墨伐 【反義】刀兵相見 【燈謎】作品署名案 【用法】偏正式;作謂語;比喻用文字爭論 【釋義】筆墨:指文字或文章。比喻用文字進行的辯論、爭執。 【出處】清·許葉芬《紅樓夢辨》:「借他人酒杯,澆自己塊壘,非僅為懵懂輩饒舌,打無謂筆墨官司也?!?br>【用例】雍正、乾隆都自負才辯,喜歡跟臣下打~,御筆上諭動輒數百言。(《玉座珠廉》上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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