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歌的母親江秋蓮發現一些網友在社交平臺上發布了江歌身體疑似部位的照片,并配有文字說明:“謠言:她的手沒有受重傷?!?。雙手并不是網上傳言的重傷,但手上實際刀傷很少且很淺。我特此否認謠言。照片有江歌手上的傷,江歌脖子上的傷等。
有一個網上賬號貼出疑似江歌遺骸的部分照片。來源:網絡截圖
11月9日,江秋蓮告訴記者,她可以確認該賬號發布了江歌檔案的內容。今天上午,她報警并在微博中投訴。只有劉暖熙和我(原名劉鑫)有日本刑事案件檔案。\'
記者發現,發布江歌案詳情的賬號注冊于2014年,簡介為:真相調查組,調查陳世峰仇殺案真相,IP歸遼寧。本賬號長期關注江歌案,會不定期發布江歌案細節,如:江歌案現場照片、江歌遇害時的照片及隨身物品清單、江歌與劉暖喜的聊天記錄等。以及與案件爭議有關的內容。
發布者的行為是否涉嫌侵犯江歌和江歌媽媽的合法權益?河南金澤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根據作者發表的內容,既然是謠言,就必須有充分的事實和證據證明。如果是惡意炒作,可能涉嫌引導輿論,不僅損害當事人名譽,還會對死者家屬造成精神創傷。如果作者發布的內容缺乏事實依據,在網上造成惡劣影響,則涉嫌違反治安管理,應給予行政處罰。江歌媽媽可以要求作者刪除內容賠禮道歉,也可以追究出版者的民事侵權責任。律師付建說。
此外,關于微博發布的江歌刑事案件照片等這一條,傅堅表示:‘目前我國刑法僅以泄露、報告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來規范司法工作人員、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或者其他訴訟當事人泄露案件信息的行為。這是法律對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保護。從這個角度來看,案件信息應該屬于個人隱私。因此,付劍表示,如果網友發布的事實屬于真實的案件信息,是對江歌隱私權的侵犯,可以要求他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網友非法獲取江歌的個人信息,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編造信息,或者散布含有他人虛假信息的虛假信息,可能構成侵犯名譽權,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案件詳情:
2016年,在日本留學的江歌在東京的住所前被好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他只有24歲。
2017年12月20日,東京地方法院以故意殺人和恐嚇罪判處被告陳世峰20年監禁。
2019年10月,江秋蓮起訴劉鑫侵犯生命權,索賠二百余萬元。
2022年1月10日,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為,江歌作為一名在異國求學的女留學生,對身處困境的同胞給予了真誠的關心和幫助,因不法侵害而喪失了生命。他無私助人的行為體現了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公序良俗,應當受到表彰。如果受到非法侵害,理應得到法律救濟。作為劉新江哥的朋友和救命恩人,事發后非但沒有對死者親屬心存感激,給予同情和安慰,反而用不恰當的言語挑釁他人,進一步加重了他人的痛苦。他的行為違背常識和人情,應該受到譴責。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2022年2月16日,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二審開庭審理。一審及宣判前未到庭的劉鑫參加了訴訟。經過近四個小時的審判,法庭宣布
江歌遺體局部照片疑遭泄露,江秋蓮:已報警,只有我和劉鑫有卷宗 高郁郁蔥蔥談明眸皓齒闊論2. 天空包含著白天和黑夜,即使黑夜的陽光遠不及白天,但天空卻不能失去黑夜,就像黑夜不能失去星星。the elderly people:老年人169.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锻麖]山瀑布》 鎖離愁連綿無際,來時陌上初熏,繡幃人念遠,暗垂珠露,泣送征輪。長行長在眼,更重重、遠水孤云。但望極樓高,盡日目斷王孫。繁華事散逐香塵,流水無情草自春。江歌,劉鑫,辟謠,東京However, the author fails to acknowledge and rule out other possible causes of such accidents. |